在82年前的今天,1931年2月27日 (农历正月十一),毛泽东确定土地改革后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
1931年2月27日,毛泽东依据2月8日中共苏区中央局通告第九号《土地问题与反富农策略》的精神,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主任的名义写信给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确定了土地改革后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并指出所以这样规定,“是民权革命时代应该有的过程,共产主义不是一天做得起来的”,只有实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所必需的政策,“才是真正的走向共产主义的良好办法”。